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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關于電子簽章的政策盤點 二維碼
發(fa)表(biao)時間:2020-07-17 10:25 2020年上半年,電子簽(qian)章憑借安全、便(bian)捷、無紙化的(de)簽(qian)署優(you)勢,在遠程辦公、協(xie)作中發揮了重大作用。國(guo)家各(ge)部委、各(ge)級(ji)地方政府高度關(guan)注和積極的(de)推廣,讓電子印章具備了充分(fen)的(de)法律保(bao)障,電子印章持續從政府、國(guo)企(qi)單位滲透(tou)到(dao)各(ge)個行(xing)業(ye)的(de)企(qi)事業(ye)單位,成為組(zu)織業(ye)務文件簽(qian)署的(de)必備工具。 2020年上(shang)半(ban)年電子簽章相關(guan)政策法規、新聞動(dong)態及實(shi)踐信息 1月 1月1日起,天津市全面啟用(yong)電子(zi)職稱證書,傳統(tong)的紙(zhi)質證(zheng)書(shu)成為歷史(shi)。電子(zi)職稱證(zheng)書(shu)與以往紙(zhi)質證(zheng)書(shu)相比(bi)具有獲取快、環(huan)節省(sheng)、查驗準(zhun)、補證(zheng)易(yi)等明顯優勢。 1月1日起,北京市正(zheng)式推(tui)行不動產登記電子證(zheng)照。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北京市不動產掌上登記服務中心APP同時啟用,將提供電子證照領取、網上預約等服務。 1月1日起,服務貿易等項目(mu)對外(wai)支付稅務備案電(dian)子化在全國范圍內啟(qi)動,相關企業只要登錄電子稅務局,選擇“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模塊,填報生成的稅務備案電子化信息,可在銀行端即時上網校驗,實現全程無紙化辦理。 1月6日,國家(jia)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發布消息,全省居民通過電腦、手機等,足(zu)不出戶(hu)就能便捷完(wan)成個人所得稅信(xin)息登(deng)記(ji)、申(shen)報(bao)征(zheng)收、查(cha)詢申(shen)訴、通用(yong)業(ye)務(wu)(wu)服務(wu)(wu)等。 1月11日(ri),廣(guang)東省醫保電子憑證上(shang)線啟動儀式在廣州舉行,醫保電子憑證在全省范圍內正式上線,看病買藥可刷醫保電子碼。 1月12日,山(shan)東省人力(li)資(zi)源和社會保(bao)障廳等4部門(men)近日聯合發布通知,簡化就業報到手續,自2020屆畢業生開始,山東省高校(xiao)畢業(ye)生實行電子報到證和(he)紙質(zhi)報到證“并(bing)行模式”,而(er)后逐步(bu)取消紙質(zhi)報到證。 1月(yue)19日,上(shang)海(hai)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推進上海金融科技中心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深入推進保險產品服務創新,利用大數據,助力保險業務發展,建設“互(hu)聯網+醫療健康+保(bao)險(xian)”的一(yi)體化健康保(bao)險(xian)服(fu)務業發展平臺。 1月21日,國(guo)家(jia)稅務總局發布《關于應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電子信息辦理車輛購置稅業務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3號),表示即日起在上海(hai)市、江蘇省(sheng)、浙江省(sheng)、寧(ning)波市四個地區試點應(ying)用機動(dong)車銷售統(tong)一發票電子信息辦理車輛購(gou)置稅(shui)業務(wu),2020年6月1日起,將應用發票電子信息辦理車輛購置稅業務的機制擴大到全國其他地區。 2月 2月1日,上海(hai)市人(ren)民(min)政(zheng)府(fu)辦公廳發布《關于做好企業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應用工作的通知》,提出:電(dian)子印章不僅(jin)僅(jin)適用于(yu)政務辦理,還可(ke)以經擴展升級后應用在(zai)企業(ye)自身經營中,包括電(dian)子合同、電(dian)子簽約等場(chang)景。 2月3日,國家(jia)衛生健康委辦(ban)公廳發布《關于加強信息化支撐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積極組織各級醫療機構借助“互聯網+”開展針對新冠肺炎的網上義務咨詢、居家醫學觀察指導等服務,拓(tuo)展線上(shang)醫療服務空間(jian),引導(dao)患者有序就醫,緩解線下(xia)門診壓力。 2月4日(ri),國家知識(shi)產權(quan)局(ju)頒布的《關于電子專利證書和專利電子申請通知書電子印章相關事項的公告(第349號)》,規定:自3月3日起,將直接(jie)頒發電子專利證書。 2月(yue)6日,國家衛生(sheng)健(jian)康(kang)委發布《關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好互聯網診療咨詢服務工作的通知》,再度強調要充分發揮互聯網診療咨詢服務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科學組織互聯網診療咨詢服務工作,有(you)效(xiao)開展(zhan)互(hu)聯網診(zhen)療咨詢服務工(gong)作(zuo),切實做好互(hu)聯網診(zhen)療咨詢服務的實時監管工(gong)作(zuo)。 2月(yue)7日,中國銀保監會辦公(gong)廳(ting)發布《關于推廣人身保險電子化回訪工作的通知》,表示自通知印發之日起,保險公司可開展(zhan)電子化回訪。電子化回訪適用于保險公司按照監管規定應回訪的全部人身保險業務。 2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gong)廳(ting)發布《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創新做好招投標工作保障經濟平穩運行的通知》發改電〔2020〕170號,要求加快推(tui)進招投標(biao)(biao)(biao)(biao)全流程電(dian)子化,面推(tui)行在線投標(biao)(biao)(biao)(biao)、開標(biao)(biao)(biao)(biao),積極推(tui)廣電(dian)子評(ping)標(biao)(biao)(biao)(biao)和遠程異地評(ping)標(biao)(biao)(biao)(biao),加快建設完善電(dian)子評(ping)標(biao)(biao)(biao)(biao)系(xi)統等。 2月(yue)11日(ri),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fei)炎(yan)疫(yi)情聯(lian)防聯(lian)控機制舉行新聞發布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就業促進司司長張瑩在發布會上表示:對高(gao)校畢業生優化服務,擴大在線(xian)辦理事項,鼓勵網上(shang)面試,網上(shang)簽約(yue),網上(shang)報到。 2月12日,上海發布《關于做好企業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應用工作的通知》,總體目標為構建全市統一的企(qi)業電子營(ying)業執照(zhao)和電子印章制作、發放(fang)、使用服務體系,為每戶新設企業免費同步發放企業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 2月14日,廣東(dong)省(sheng)發布《廣東省數字政府改革建設2020年工作要點》,要求全面優化一(yi)體化政務(wu)(wu)服務(wu)(wu)平臺,拓(tuo)展(zhan)電子印章(zhang)、電子證照等在網上辦事中的應用。 2月15日(ri),中國銀保監(jian)會辦公廳(ting)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提出,要“加強科技應用,創新金融服務方式”,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提高線上金融服務效率:積極(ji)推廣線上業務(wu),強化網(wang)絡銀行(xing)、手機銀行(xing)、小程序(xu)等(deng)電子渠(qu)道服務(wu)管(guan)理和保障,優化豐富“非接觸(chu)式服務(wu)”渠(qu)道,提供安全(quan)便捷的“在家(jia)”金融服務(wu)。在有效防控風險的前提下,探索運用視頻連線、遠程認證等科技手段。 2月18日,最高人民(min)法院印發《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和規范在線訴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了在線訴訟有關規則。強調規范在線(xian)身份認證、網上立案(an)、規(gui)范在線(xian)庭審(shen)、規(gui)范在線(xian)裁判、加(jia)大電子送(song)達適用力度,明確電子送(song)達的適用條(tiao)件、送(song)達方(fang)式(shi)和生效標準、加(jia)強在線(xian)訴(su)訟服務等要求。 2月24日,國(guo)務院聯(lian)防(fang)聯(lian)控(kong)機制新(xin)聞發布會上,中國銀保監會政策研究局一級巡視員葉燕斐在答記者問時直接指出,金融監管部門要改進工作,對電(dian)子(zi)單證(zheng)、電(dian)子(zi)影像(xiang)、電(dian)子(zi)簽章(zhang)、電(dian)子(zi)數據(ju)的合規性、合法性要充(chong)分的認(ren)同,促進線(xian)上業務辦理(li)得(de)更(geng)順暢快捷。另外葉燕斐談到,金融機構也要修訂好業務制度和業務流程,使之更加適應線上辦理業務的需要。 2月26日,北京市第十(shi)五(wu)屆(jie)人大常(chang)委會第十(shi)九次會議審議了《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草案中明確了電(dian)子(zi)簽名與手寫(xie)簽名、電(dian)子(zi)印章與實(shi)物印章、電(dian)子(zi)證照與紙質(zhi)證照具有(you)同(tong)等法律效(xiao)力(li)。 2月27日,《北京市優化(hua)營(ying)商環境條例(草案)》中明確了電(dian)子(zi)簽名(ming)與手寫簽名(ming)、電(dian)子(zi)印(yin)章(zhang)與實物印(yin)章(zhang)、電(dian)子(zi)證(zheng)照(zhao)與紙質證(zheng)照(zhao)具有同等(deng)法(fa)律效力。 2月(yue)28日起(qi),鐵路部門進一(yi)步優化電(dian)子客票退票手續(xu)。對于已領取報銷憑證的電子客票或使用現金購買的電子客票,旅客可先行在網上辦理退票,再于180天內到任一車站完成退款等相關手續。 3月(yue) 3月2日(ri),國家醫保局、國家衛(wei)生健康委《關于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互聯網+”醫保服務的指導意見》指出:使用醫保電子憑證實現互聯網醫保服務無卡辦理。根據“互聯網+”醫療服務特點,落實線上實名制就醫,配套建立在線處方審核制度。 3月(yue)3日起,國家知識產(chan)權局將直接(jie)頒(ban)發電子專利(li)證書,除用戶特別提出請求外,不再頒發紙質專利證書。 3月4日,人社(she)部回(hui)函(han)北(bei)京(jing)市人力資源和(he)社(she)會保障(zhang)局,認(ren)可電子勞動合(he)同法律(lv)效(xiao)力。 3月4日,山東省財政積極推進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以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為契機,推行票(piao)據業(ye)務(wu)線上辦(ban)理,簡化財政電子票(piao)據改革上線流(liu)程,“零見面”完成改革上線和技術準備工作。 3月5日,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將符合條件的醫藥機構納入醫保協議管理范圍,支持(chi)“互(hu)聯(lian)網(wang)+醫療”等新服務模式發展(zhan)。 3月(yue)5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甘肅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通知,提出要推進電子營業執照(zhao)和企(qi)業電子印章應用。 3月6日,國內出臺了電子簽章技術國家標準--GB/T 38540-2020 《信息安全技術 安全電子簽章密碼技術規范》,此技術標準將于10月1日起正式實施,規定(ding)了采用(yong)密碼技術實現電子印(yin)章和(he)(he)電子簽章的(de)數據結構定(ding)義,以及相(xiang)應的(de)生成與驗(yan)證流程(cheng),同(tong)時,適用(yong)于(yu)電子印(yin)章的(de)開發和(he)(he)使(shi)用(yong),也可以用(yong)于(yu)指(zhi)導該(gai)類(lei)系統的(de)檢測(ce)。 3月10日,人社部辦公廳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訂立電子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函》,(人社廳函〔2020〕33號),明確用(yong)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yi)采用(yong)電子形(xing)式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3月(yue)17日起,由國家醫保信息平臺統一簽發的醫保電子憑證已經實現全國覆蓋,看病、買藥無需再帶卡,手機(ji)刷(shua)碼就可以(yi)進行(xing)醫保支付。 3月25日,中共司法(fa)部黨(dang)組發布《關于加強公證行業黨的領導 優化公證法律服務的意見》,明確了在2020年底推行互聯網+公證的決心以及未來在線業務公證范圍。主要涵蓋電子公(gong)證書(shu)、在線電子證據保全保管、債權(quan)文書(shu)網上賦予強制執行效力、海外遠程視頻公(gong)證服務等。 3月27日,《北(bei)京市優化(hua)營商(shang)環境條例》再次提出:使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電子(zi)印章(zhang)與(yu)實物印章(zhang)具有同等法律(lv)效力。 3月27日,中共(gong)司法部黨組發文表示,要深入推進“互聯網+公證”服務,合作(zuo)制試點(dian)公(gong)證機構2020年(nian)底前要(yao)全部具備應用電(dian)(dian)子公(gong)證書等能力。電(dian)(dian)子簽名(ming)、電(dian)(dian)子印(yin)章將幫助公(gong)證業(ye)務流程完全電(dian)(dian)子化。 4月 4月1日,上海市(shi)(shi)市(shi)(shi)場監管(guan)局(ju)、市(shi)(shi)經(jing)信(xin)委、市(shi)(shi)公(gong)安局(ju)、市(shi)(shi)稅務局(ju)、市(shi)(shi)人社局(ju)、市(shi)(shi)公(gong)金積管(guan)理中心聯(lian)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bu)上(shang)海在全國范圍(wei)內率先實(shi)現電(dian)子執照電(dian)子印(yin)章同步發放。 4月13日,住建(jian)部印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提升房屋網簽備案服務效能的意見》,鼓勵使用(yong)房屋(wu)交易電子(zi)合同(tong),利用(yong)電子(zi)簽名等(deng)技術,實現房屋(wu)網(wang)簽備案掌上(shang)辦理、不見面辦理。 4月22日,北京市人社(she)局發布消息:將(jiang)在(zai)本(ben)市(shi)推(tui)廣(guang)使用電子(zi)勞動合同。逐步(bu)推(tui)廣(guang)電子(zi)勞動合同在(zai)不同場(chang)景的應用,搭建全市(shi)統(tong)一(yi)的電子(zi)勞動合同管理平臺。 4月24日,山西省(sheng)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山西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電子印章管理實施辦法(試行)》通知,明(ming)確電子(zi)印章與實物印章、電子(zi)證照與實體(ti)證照具有(you)同等法律效力(li)。 5月(yue) 5月9日,銀保監會發布《商(shang)業銀行互聯網貸(dai)款管(guan)理暫(zan)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第(di)二十三條指出(chu):商業銀(yin)行應當與借款(kuan)人(ren)(ren)及其(qi)他當事人(ren)(ren)采(cai)用數(shu)據電文(wen)形式簽訂借款(kuan)合同及其(qi)他文(wen)書。借(jie)款合同及其他文書(shu)應當符合《中華人(ren)民共(gong)和(he)國(guo)合同法(fa)》、《中華人(ren)民共(gong)和(he)國(guo)電子簽名法(fa)》等(deng)法(fa)律法(fa)規的規定。 5月13日,湖北省人民政(zheng)府出臺《關于更大力度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的若干措施》,在“打造更加規范高效的一流政務環境”中,第4條提到:加快企業電(dian)子(zi)身(shen)份(fen)應用——提高電(dian)子(zi)證照、電(dian)子(zi)印(yin)章、電(dian)子(zi)檔案在辦理政務服務事項中的應用度。 5月(yue)28日,十(shi)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yi)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首(shou)次對電子合同(tong)的簽訂時間(jian)、內容和地點等(deng)制(zhi)定標準。 6月 6月2日,自(zi)然(ran)資源部、國家稅(shui)務總(zong)局(ju)、中國銀保監會(hui)共同發布《關于協同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的意見》,在不動產登記、申報納稅和抵押放貸等服務中推廣使用電子簽名、電子印章、電子合同等,符合規定(ding)條(tiao)件的(de)電(dian)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電(dian)子印章與實物(wu)印章具(ju)有(you)同等法律(lv)效力(li)。 6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fu)發布《關于加快培育壯大新業態新模式促進北京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要落實大數據行動計劃,構建北京城市大腦應用體系,加(jia)強電子簽(qian)章建設(she)。 6月11日,住(zhu)建部發布《關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電子證照的通知》,2021年1月1日起(qi),將(jiang)在全國范圍(wei)內推廣應(ying)用(yong)建筑工程施(shi)工許可證(zheng)(zheng)電子證(zheng)(zheng)照,電子證(zheng)(zheng)照與紙(zhi)質證(zheng)(zheng)照具有(you)同(tong)等(deng)法律(lv)效(xiao)力(li)。 |